顶点软件(603383) - 顶点软件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5] 评价原则与内容 - 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原则[7] - 评价内容围绕公司环境等要素[9] 决策与责任主体 - 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最高决策和最终责任机构[13] 评价类型与时间 - 包括年度和日常评价,年度评价在特定时间完成[15] 评价程序 - 评价程序含制定方案等环节[15] 缺陷分类与认定 - 缺陷按成因、表现形式、影响程度分类[20] - 重大、重要缺陷由董事会审议认定[21] 缺陷整改 - 各单位整改缺陷,审计部协调,重大缺陷管理层负责[22] - 整改期间内部审计部门跟踪指导并汇报[23] 报告出具与披露 - 公司根据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 - 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评价和审计报告[26] 报告内容与要求 - 年度评价报告含董事会声明等内容[26] - 报告需关注特定因素并调整结论[26] 报告基准日与报出时间 - 以每年12月31日为年度内控制度评价报告基准日[27] - 年度评价报告在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27] 资料保管 - 评价完成后由内部审计部门整理归档保管[28] 制度修订与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