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适用范围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联营和参股企业有较大影响时参照执行[2] 处理原则 - 处理突发事件遵循合法诚信及时、维护公众和投资者利益等原则[3] 事件分类 - 突发事件分为治理、经营、政策和外部环境、信息四类[5][9] 应急组织 - 成立由董事长或总裁领导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处置[8] 责任与预警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突发事件预防等主要责任人,预警信息以日常监测为主[13] 上报与应急启动 - 发生影响股价的突发事件按《重大事项制度》流程上报[15] - 事发部门或子公司应立即控制事态,启动应急预案[15] 处置方案 -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类型和严重程度组织会议,启动处置方案[19] 处理措施 - 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16][18][19][2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及时公平向投资者披露重大突发事件[10] 后续工作 -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公司应解除应急状态并恢复正常工作[22] - 各部门和子公司需总结经验、评估预案并修改完善[22] 责任追究与奖励 -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行责任追究制[22] - 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3] 应急保障 - 各部门和子公司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保障工作[25] 人员召集 - 应急领导小组可召集人员,被召集人员应服从指挥[25] 值班与通讯 - 突发事件处置时公司要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及通讯畅通[25] 技术系统 - 公司要做好系统准备、建立备份并定期检查,升级完善技术系统[25] 培训与宣传 - 公司应对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并开展宣传活动[25]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27]
融捷股份(002192)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