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3011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奕东电子奕东电子(SZ:301123)2025-11-11 12:02

融资与重大资产交易 - 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1]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1]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2/3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8][19]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5日内发通知,未发则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9][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23]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相关事宜[26] - 公司聘用、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30天通知,表决时允许事务所陈述意见[26]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3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2]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股东会决议主动撤回股票上市等提案,除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股东买入超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42] - 公司董事会需就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50]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7]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53]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55]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72]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60]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 本规则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63]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64] - 本规则的修改由董事会提议并拟订草案,报股东会审议并批准后生效[64] - 本规则如与国家法律等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等的规定[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