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议标准 - 提交股东会审议投资事项需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项标准之一[10] - 提交董事会审批投资事项需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12]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占比及绝对金额达一定标准分别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10][12][13] 交易计算与处理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处理[15] - 投资标的为股权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财务指标,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适用相关规定[15] 特殊投资规定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出资额为标准,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豁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6] - 委托理财以额度占净资产比例适用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7] 信息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18]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各级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43][44] 投资流程与管理 - 短期投资由证券投资部预选、编制计划,财务部提供资金状况,计划报董事会秘书审批后实施[21] - 长期投资经项目初审、尽职调查等流程[22][25][26][27] - 公司在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核销到期无法收回投资应履行审批程序[30][32][33] 人员与财务管理 - 派出人员每年应与公司签责任书,接受考核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38] - 公司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全面记录核算,全资、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40] - 公司在每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4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7]
航宇微(30005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