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在发生后一日内报告[11]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1][12] - 重大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4]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出现风险需报告[15][23] - 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18][1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9]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报告[19] - 公司董事等对公司核心竞争力有重大影响人员辞职或变动需报告[15] - 公司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需报告[15] - 公司控股股东等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需报告[15] -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需报告[17] - 公司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受益需报告[17]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需报告[22] 股东相关报告要求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股票时,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23]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当日,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文件至证券投资部[28]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9]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9]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1]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内容资料[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32] 责任追究与制度施行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7][38]
航宇微(30005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