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002507)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涪陵榨菜涪陵榨菜(SZ:002507)2025-11-11 09:01

公司基本信息 - 2010年11月1日公司首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5391.9028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5391.902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情况请求诉讼[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或股权变动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人数应超全体成员半数[84] - 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等权限,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9]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6]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0]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23] 信息披露 - 公司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20] - 公司指定至少一家报纸和深交所确定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38]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0][141][143] 清算相关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4]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