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8]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6][7] - 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关注中小股东权益[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独立董事辞职与解职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9][20]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提任免建议[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5] 会议资料与信息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4]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4]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5]
华锋股份(0028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