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高达资本(01468) - 第二次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Jakota Capital (Holding) Group高达资本(控股)集团,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1][13] - 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于2025年9月15日生效[1][3][8] - 公司股本为10亿港元,分为100亿股,每股面值0.10港元[2] - 公司财政年度结算日为每年3月31日[160] 股本与股份 - 公司可赎回或购回股份、增减股本及发行股份,未发行股份由董事会处置,不得折价发行[2][34] - 公司有权在相关法规限制下购买或收购自身股份,可将购回股份视为库存股份持有[28] - 公司可按普通决议案更改组织章程大纲条件,按特别决议案削减股本等储备[30][32]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发行股份在股息、投票权等方面的权利或限制,可发行认股权证等证券[32][37] 股东相关 - 主要股东指有权于公司任何股东大会上可行使或控制行使投票权的10%或以上的人士[24] - 股东查阅留在香港的股东名册及分册,股东免费,其他人士最多支付2.50港元,在过户登记处查阅支付1.00港元[44] - 股东名册每年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间不得超过30日,经股东普通决议案批准可再延长[44][52] - 股息权益支票或股息单连续两次不获兑现,公司可停止邮寄;首次未能送递退回后也有权停止邮寄[55] 股东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须每个财政年度举行一次,且在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一位或以上股东持有不少于公司十分之一缴足股本,有权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60] - 股东大会表决以投票方式进行,主席允许下程序或行政事宜可举手表决[70] - 由所有有权收取股东大会通告及出席并投票人士或其代表签署的书面决议案,视为在股东大会上正式通过[81]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人数不得少于2人,每届股东大会上,三分之一的董事须轮值退任[83][86] - 董事会可委任成员担任总经理等职位,决定任期和条款,可委任替任董事[92][93] - 董事的一般酬金由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厘定,可兼任公司其他有酬劳职位[96][97] - 公司业务由董事会管理及经营,董事会可支付公司成立及注册开支[102] 股息与储备 - 董事会可不时向股东派发合理的中期股息,也可半年或在其他日期派发定期股息[128] - 股息可从公司已变现或未变现溢利、储备、股份溢价账等拨款派发[127] - 董事会可从公司溢利提拨储备,经董事会建议,公司可将储备或基金款项拨充资本[135][137] - 在公司法允许下,公司发行的认股权证在特定情况下,应设立并维持认购权储备[140] 财务与审计 - 董事会须保存公司收支等真实账目,会计记录供董事会查阅[144] - 股东须在每年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委任核数师审核公司账目[152] - 公司财务报表应按一般采纳的核数准则审核,核数师报告须在股东大会上呈报[157] 通知与送达 - 通告或文件应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可专人送达、邮寄等[158] - 邮寄通告或文件投递后翌日视为送达,电子通讯方式发出的通知于发出当日视为送达[159][151] 清盘与赔偿 - 董事会有权代表公司向法庭提交清盘呈请书,公司清盘决议案须为特别决议案[156] - 公司清盘后剩余资产按股东所持已缴足股本比例分配,不足偿还时按比例分担亏损[156] - 公司将从资产及溢利中拨付,对董事等人员履职相关诉讼等费用进行弥偿[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