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3005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补选及法定代表人确定时间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职务解除及离职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1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13] 义务与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两年内有效[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违规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包括直接损失等[17]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