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3005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容大感光容大感光(SZ:300576)2025-11-10 11:0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四) 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 职者除外。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 动合同规定。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 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 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选及任期。 (一) 本公司设总经理1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职位。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 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 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