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3003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绿盟科技绿盟科技(SZ:300369)2025-11-10 10: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4]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2]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应召开临时会议[15] - 董事长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8]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8]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22]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董事要求 - 董事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披露[28] 提案表决 - 特殊情况增加新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表决[31] - 董事会决议一人一票,举手或记名投票[34] - 书面传签签字同意董事达法定人数提案形成决议[3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6] - 除特殊情况,提案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6] - 半数以上与会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者需提再次审议条件[37][3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会后五个工作日整理会议记录[4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7] 决议落实 - 董事会秘书督促决议落实并报告,董事会检查追究违规责任[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