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科三环中科三环(SZ:000970)2025-11-10 10:16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报告[7]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等需报告[8]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需报告[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重大交易中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中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报告流程与时间要求 - 部门指定联络人通报重大信息,联络人不能履职时2个工作日内另指定[14]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8]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0] - 每季度结束后联络人报送定期报告资料,财务部门递交季度财务报告[22] - 部门无法按时报送资料应通报原因和报送计划[22] - 财务部门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净利润为负或业绩变动50%以上需报告业绩预告[22][2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财务部门报告本报告期财务数据[2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定执行[25]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