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5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1572.5773万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15725773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35][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37] - 股东享有按股份份额获分配、参与表决等权利,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34][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章程特定事项需80%以上通过[7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至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执行董事长和副董事长[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相关方提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1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除外)[114]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每年按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10%向股东分配股利[156] - 利润分配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163]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3][17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3] - 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86]
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