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科三环中科三环(SZ:000970)2025-11-10 10:16

股东会审批事项 - 单笔超1000万元对外捐赠需股东会审批[7]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七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3] - 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情形出现后2个月内召开[13] 股东会相关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5] - 董事会应在收到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4][15]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5日内发通知[17] - 召集人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2] 股东会投票及决议 - 股东会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8]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公司1年内购买等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0] - 股东会就《公司章程》特定事项作出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80%以上通过[41] 其他规定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5][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 股东会现场会议和股权登记日为交易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5] - 股东会通知中拟讨论董事选举,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等详细资料[24] - 股东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2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25] - 董事、高管电子通信参会视为出席或列席[3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作过去1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需述职[3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4]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4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并修改,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办理[44] - 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44] - 公告或通知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45]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5] - 该规则适用于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