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金徽股份金徽股份(SH:603132)2025-11-10 10:16

部门设置与管理 -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4] - 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应为专职[4][6]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9] 审计工作规定 - 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保持独立性,有利害关系应回避[5] - 被审计单位三个工作日内应提出审计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5] - 审计监察部制定并实施公司内部审计规划和年度计划[7] - 内部审计部门可经批准调整审计目标、扩大范围等[10]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循环[9] 审计保障与资料管理 - 内审部门经费列入公司预算并由公司保证[11] - 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记录在底稿[17] - 审计工作底稿需按规定编制、复核、整理和归档[17][22] - 审计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内部审计资料未经同意不得泄露[24]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内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并监督考核[19] - 内审人员未依规审计将被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1] - 被审计单位拒绝配合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人[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