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金徽股份金徽股份(SH:603132)2025-11-10 10: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特定对象含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6] 信息披露 - 指定《上海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7] - 公司发布依法应披露重大信息后及时报告交易所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19] 沟通渠道设立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并专人负责[8] - 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8] 股东会安排 - 股东会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9] 业绩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投资者说明会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事先公告、事后披露情况[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证券法务部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信息[11]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含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职责[12] 培训工作 - 证券法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对公司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5] 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15][16] 与调研机构沟通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5] - 公司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将研究报告等文件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16] - 公司核实发现文件错误或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有处理措施[17] 接待安排 - 公司可将音像和文字记录资料在网站公布,邀请媒体参与接待[17] - 特定对象考察公司自理费用,公司不为其工作提供资助和赠送礼品[17]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权及解释权归董事会[22][23] - 制度附件包含投资者调研申请表和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