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特定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时间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延期取消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5]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表决权规则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6]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8]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以普通决议通过[29]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以特别决议通过[3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1] 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25] - 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主持人可规定发言时间和次数[2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31]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3]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停牌[35]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35]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5]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37]
锦浪科技(3007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