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原环保中原环保(SZ:000544)2025-11-07 11:02

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13]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3] - 决议经委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4] 资料保存与提案流程 - 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需董事会审议提案,审议后交相关方面实施[11] - 需股东会审议提案,经审议后交相关方面实施[11] 主要职责 -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核查及与外部审计沟通配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