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0000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2]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6] - 特定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董事[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关联交易表决时,有利害关系当事人不得参与表决和代理表决[14] - 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董事职责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3]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表决异议并记载于记录可免责[22] 专门委员会 - 设立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其他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交办事务[4] - 董事会秘书负责接收提议函等相关事宜[7]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19][2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22] - 出席或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2] - 决议备案及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2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