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3013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卡莱特卡莱特(SZ:301391)2025-11-07 10:18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8,9] 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等多种事项,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1][14]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1] 资源保护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占用或转移资金资产等资源[15,16] - 董事、高管有义务关注关联方侵占利益情况,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17] - 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18] 资金限制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16] 审议要求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23] - 连续12个月内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应累计计算并履行程序[24][25]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每年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超预计按超出金额履行程序[2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7]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部分除外),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非现金资产需评估[29]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2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3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