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3013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卡莱特卡莱特(SZ:301391)2025-11-07 10:1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委员会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首届由股东会选举[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不限[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会前一至两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6] - 闭会可跟踪董事和高管工作[18] - 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19] - 对董事和高管上一年度工作评估[20] - 工作细则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