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能投发展(01713) - 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发起设立并注册登记[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268,800,000股,于2018年12月28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7] - 518,596,758股境内未上市股份于2023年6月9日转换为H股,6月12日起在港交所主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4,357,700元[9]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80555.77万股,各发起人按约定方式和时间缴足[19]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认购39439.84万股,持股比例48.96%[19] -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认购19607.84万股,持股比例24.34%[1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743577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286960942股,H股787396758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比例限制,如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1]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1] 股东权益与管理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8]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5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1] - 公司需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72]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此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97] 党委纪委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每届任期与党委相同[103] - 公司党委班子成员7名,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纪委领导班子成员3名,设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10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72]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3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3] - 公司每年公布两次财务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60天内公布中期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120天内公布年度报告[176]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6]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8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87] 公司变更与通知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合并应签协议、编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5] - 公司分立应分割财产、编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9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须编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8] - 公司通知可通过专人、邮件、传真、网站发布、公告等形式发出[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