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洲明科技洲明科技(SZ:300232)2025-11-06 12: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87447151亿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87447151亿股,均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000万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100%[13] - 林洺锋认购3560.85万股,持股比例71.217%[13] - 深圳市勤睿光电有限公司认购400万股,持股比例8.000%[13]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2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瑕疵决议[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29]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29] - 董事、高管协助控股股东侵占资产将受处分[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稳定[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转让限制规定[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损害公司利益与相关人员担责[32] 交易与担保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35] - 公司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同类交易采用累计计算原则[3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6种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6种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相关 - 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6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7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4]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80] 董事会 - 董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5]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普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8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每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1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2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33]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