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授予 - 2024年7月19日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595.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6.56元/股[11][12] - 2024年8月1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6.56元/股[13]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9日,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8月1日[19] 解除限售安排 -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均为40%[18] - 首次授予自2025年7月19日起可按比例解除限售[19] - 预留授予自2025年8月1日起可按比例解除限售[19] - 若预留授予在2024年9月30日后,一、二解除限售期比例均为50%[19] - 二、三解除限售期比例均为30%[18] 业绩考核与解除限售比例 - 2024 - 2026年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30%,2025年不低于50%,2026年不低于75%[21] - 业绩完成比例与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A≥100%时X = 100%;80%≤A<100%时X = A;A<80%时X = 0[22] - 2024年公司净利润166,845,716.50元,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比例88.88%,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88.88%[23]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优秀、良好、不合格,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60%、0%[24][25] 激励对象情况 - 2024年度7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为优秀,可申请解除限售2,473,068股,占总股本0.76%[25][26] - 74名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309,412股,由公司回购注销[28][29] 回购注销情况 - 本次回购注销309,412股,调整后回购价6.41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29] - 回购资金总额1,983,330.92元加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自有资金[29]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324,297,261股减为323,987,849股[29]
新亚电子(605277)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