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3015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7天通知,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表决方式多样,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1] 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14]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7天通知,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表决方式多样,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1] 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14]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