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3015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佳力奇佳力奇(SZ:301586)2025-11-05 12: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3]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可豁免[17] - 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19] 履职与记录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5] 督导与决策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一次[7] - 特定事项决策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保密义务 - 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