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3015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财务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金额影响盈亏性质需认定[5]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遗漏重要内容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8]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0]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1] 处理流程 - 公司更正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专项鉴证[6]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内审部门调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内审部门调查后提交审议[1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4] 责任认定与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2]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2]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部门应查实原因并追责[14] - 五种情形下对责任人应从重惩处[14] - 追究责任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14]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其他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