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 包括招股、募集、上市公告书、定期及临时报告[6] 定期报告 - 含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6] - 年报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2个月内披露,季报1个月内披露[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特定情形1个月内业绩预告,如净利润为负等[9] - 数据无法保密等情况披露业绩快报[9] 修正公告 - 实际业绩与预告或快报差异大时披露修正公告[12]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等,立即披露[10]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披露[11] - 董高无法履职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披露[11] - 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1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担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15] - 高级管理人员起草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召集审议[15] - 信息知晓人报告,董事会秘书分析披露[1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特定事件通知配合披露[19] - 董事、高管保证报告披露并签署意见[1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履行[19] 信息发布 - 在深交所网站和合规媒体发布,可载于其他媒体但不提前[23] 信息沟通 - 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部执行[25] - 设咨询专线和邮箱,及时回复问题[25]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签承诺书[25]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错误改正,涉未公开信息报告公告[26] 保密与内控 - 接触信息人员未公开前保密[29]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制度[30] - 年报财务报告需审计[30] 文件档案管理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保管不少于10年[32] - 借阅办手续,一周内归还[32] 违规处理 - 违规部门和人员处分赔偿[34] - 公司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处分责任人[34]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不一致以其为准[36] - 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37]
佳力奇(3015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