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301586) - 内部审计制度
佳力奇佳力奇(SZ:301586)2025-11-05 12:46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的内部审计部门[4]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与权限 - 职责包括制定审计制度、评估内控、审计财务资料等[7] - 权限包括检查账务资料、调查问题、盘点资产等[8] 内部控制审查范围 - 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制度[11] 特定事项审计 - 应对达到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对外投资等事项及时审计或事后审计[11][12][13]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4]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5]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五天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除外[18] - 审计报告编制以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应说明目的、范围等[19] 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2]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2]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 奖惩措施 - 对认真履职的审计人员,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资奖励[24] - 对违反制度的下属单位及个人,公司根据情节给予处分等处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