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30128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专户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等[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履职,公司可终止专户协议[5] 投资项目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1]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50%,重新评估[12] 资金补充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归还,无法归还需审议公告[13][15] 投向变更 - 取消、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视为投向变更[17] - 改变投向需论证、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18] - 拟变更提交董事会后2个交易日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9] 节余资金 - 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豁免特定程序[20] - 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股东会审议[20] 监督检查 - 内审至少季度检查,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2] - 保荐机构至少半年现场调查[22] - 超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