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30128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康力源康力源(SZ:301287)2025-11-05 12:0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3] 控股股东界定 - 控股股东指持公司总股本 50%以上股份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等情形的股东[6] 资金与担保规定 - 控股股东等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7] -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保无论数额大小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责任人与措施 -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5]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经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和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其股份[16]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