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30061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4]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6] - 特定情形下公司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6][17]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会议相关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提议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6]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 发表独立意见需签字确认并与公告同时披露[22] 公司支持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5]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7]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7]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