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科技(3012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通力科技通力科技(SZ:301255)2025-11-05 11: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17][1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2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6]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累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财务资助需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行为需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交易需审议[11]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12] - 年度银行信贷计划需经董事会审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2] - 审批年度银行信贷计划外单笔融资合同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融资事项[14] - 审议批准单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对外捐赠及当期财产损失超10000万元事项[14] 投票与决议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规,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达30%以上后,股东会选举董事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8] - 特别决议部分提案还需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2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5]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6]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7]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40]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超半数通过[41] - 对关联股东有争议时,董事会临时会议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41]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需向股东解释[43] - 受责令限期改正需在期限内彻底改正[43]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