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科技(3012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股权激励披露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9] 会议通知 - 常规提前3日,紧急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4][15] 会议方式与委托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7] - 委员委托需在表决前提交授权委托书[17] - 独立董事委托需书面进行[18] 委员撤销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20] 会议记录 - 需制作记录,载明独立董事意见并签字[20] - 包含召开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24] - 载明表决方式和结果[21] 会议通报与保密 - 通过议案及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21]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21]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等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规程生效 - 本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