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000151)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成股份中成股份(SZ:000151)2025-11-05 10:47

资产交易 - 董事会决定收购、出售、置换资产,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不超30%[10]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多项指标满足一定条件[10][11] 捐助与关联交易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处置年度总额不超200万元的公益性捐助[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发生不同金额关联交易需经相应程序[13] 对外担保与董事任期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6] 董事任职与选举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表决权股东有权提下届董事候选人[16] 董事义务与解除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所得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18][19] - 董事任职出现特定情形公司解除其职务[18] 独立董事规定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5]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6]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3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7] 委员会设置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2] 其他规定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