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2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11]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842,917,069元[11] 股份认购情况 - 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30,245.00万股,占总股本60.49%[18] - 东捷控股有限公司认购4,950.00万股,占总股本9.90%[18] - 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4,000.00万股,占总股本8.00%[18]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3,865.00万股,占总股本7.73%[18] - 泰华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355.00万股,占总股本4.71%[18]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佳鑫泰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265.00万股,占总股本4.53%[18]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120.00万股,占总股本4.24%[18]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及监管规定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1]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股东大会相关规定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审议[37] - 年度股东大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42][43]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实际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10%且满足一定金额条件,董事会有相应权限[87][8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90]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6]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96] 监事会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0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05] 财报编制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编年度财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报半年度财报,3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报季度财报[109]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1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担保[124][125]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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