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301210)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061.4089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4614334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4614334股,面额股每股1元[16] 股东结构 - 杨建林等发起人认购股份,杨建林占比43.41%[15]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25%[2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24]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1人[8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1]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3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1][15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