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动 - 2022年11月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00万股A股并上市,发行后总股本56,000.00万股[4] - 2023年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56,0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共派发现金红利15,680.00万元[5] - 2023年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由56,000.00万股增至84,000.00万股[6]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4,000.00万股[7] 限售股情况 - 2023年5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3,663,671股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占发行后总股本0.6542%[4] - 2023年11月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股份数量238,830,000股,占总股本28.4321%[6]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2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511,170,000股,占总股本60.8536%,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1月7日[3][16] - 华厦医疗投资(厦门)有限公司解除限售数量为255,764,011股,占总股本30.4481%[16] - 苏庆灿解除限售数量为255,405,989股,占总股本30.4055%,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6] 股东承诺 - 华厦医疗投资(厦门)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8] - 苏庆灿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承诺正在履行中[8] - 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上市前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也不回购[9] - 实际控制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9] 利润分配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14]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5%,近三年累计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20%[14] 其他 - 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除已披露情形外无其他关联交易[11] -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2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持股328,828,875股,占比39.1463%,变动后持股648,444,383股,占比77.1958%[21] - 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持股511,171,125股,占比60.8537%,变动后持股191,555,617股,占比22.8042%[21]
华厦眼科(301267)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