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6159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61,588万元[6] - 公司营业期限从1996年6月27日至2037年6月26日[7] 股本结构 - 2016年4月30日公司整体变更,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1,569,725,203元,按1:0.3185比例折股[14] - 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本为50,000万元,等分成50,000万股[14] - 整体变更时华烽国际持股499,500,000股,占比99.90%;上海香悦持股500,000股,占比0.10%[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1,588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1,588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股份后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情况请求相关方诉讼[34]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3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31] 担保与交易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50] 财务资助与资金使用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7]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7] -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使用需经股东会批准[60] 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影响比例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0] - 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0] - 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影响比例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0] - 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2]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64][65]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7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06]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生效后应办理移交手续,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有效[10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9]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0]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2]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8]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78,179] -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83] 公司合并与增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5,196,197] - 公司为增资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无优先认购权[200]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