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8] - 因权益分派导致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8] 减持与增持规定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 董高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15]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16] 股份锁定与变动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10] - 董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1] - 董高股份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公开变动前后持股等信息[11] 交易时间限制 - 董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3] 其他规定 - 新上市公司董高在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9] - 董高披露增持计划公告应含已持股数量、占比等内容[15]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发生因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20]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并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20]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和公司处分[26]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违反制度及法规,承担监管处罚和公司处分[2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与后续规定不一致按后者执行并修改制度[2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需董事会批准[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