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
信息披露与配合义务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公司调查并答复提供资料[15] 股份锁定与减持限制 - 公司董事会知悉占用资金等事实5个交易日内锁定相关股份[8] - 控股股东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多种情形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减持股份[12][13][14] 股份买卖与转让要求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份应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控制权时要协调新老股东更换[15] 其他规范要求 - 不得违规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泄露、利用其牟利[15] - 对待媒体采访和调研应慎重,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等[16] - 应遵守股份买卖限制,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16] 规范相关 - 本规范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8] - 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