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华宝股份华宝股份(SZ:300741)2025-11-04 11:31

董事会会议召集与主持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3] 董事出席与说明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半数需书面说明并披露[6] 会议通知与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两日发出,不足则顺延或获认可后按期召开[4]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董事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在委托书中载明相关内容[5] 董事表决规则 - 董事表决意见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8] 表决结果统计与通知 - 董事会秘书在独立董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当场或下一工作日通知董事[9]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依审计财报进行利润分配,半年度现金分红且不送转时半年度财报可不审计[12]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议案[12] - 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12]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4][15] 规则实施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由董事会解释[16][17] 相关规则时间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则时间为2025年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