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董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至少1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60日内补选[5]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15] 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督导内审部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 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0] 信息披露 - 公司年报披露委员会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说明[10] 细则规定 - 细则董事会制订生效,修改由委员会提经董事会审议[17] - 细则按规定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按章程修改[1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