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董事离职 - 任期届满未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5] - 提出辞任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之日生效[8] 辞任规定 - 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并两交易日内披露[6] 移交与股份转让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10]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
董事离职 - 任期届满未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5] - 提出辞任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之日生效[8] 辞任规定 - 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并两交易日内披露[6] 移交与股份转让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10]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