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信息 - 2025年9月,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产发集团[32] - 产发集团2025年10月签署协议以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持有的国际贸易100%股权[37] - 本次股权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39] - 本次收购尚需履行国际贸易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程序[33] - 本次股权划转属于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免于资产评估[40] - 本次收购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不涉及交易对价和资金来源事项[57] 股权结构 - 国际贸易直接持有江苏国泰520,634,425股股份,占总股本31.99%[34] - 产发集团直接持有江苏国泰29,192,307股股份,占总股本1.79%[35] - 无偿划转完成后,产发集团合计控制江苏国泰549,826,732股股份,占总股本33.78%[35] - 本次无偿划转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国际贸易,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家港国资中心[37]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0,428.18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32,938.60万元[20] - 2023年12月31日总负债296.52万元,资产负债率0.90%[20] - 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30,428.18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32,642.09万元[20] - 2024年度利润总额1,262.42万元,净利润1,262.42万元;2023年度利润总额 -108.37万元,净利润 -108.37万元[20] 未来展望 - 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权益的计划[30]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58]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60]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64] 合规情况 - 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格式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79] - 收购人具备进行本次收购的合法主体资格[82] - 本次收购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82] - 本次收购方式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无偿划转协议》有法律约束力[82] - 《收购报告书》无虚假记载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82] 其他 - 收购人成立于2023年7月17日,股权结构为张家港国资中心持有100%股权[16] - 产发集团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家港国资中心[1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人民币[1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18] - 产发集团将打造以供应链服务、化工新能源、化工新材料等实业投资为主业的国资运营主体[19] -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73] -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无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74] -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无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监高进行补偿或类似安排的情形[74] -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无未披露的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等安排[74] - 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无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江苏国泰股票情况[76] - 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存在买卖江苏国泰股票情况,如2025.4.8买入3000股等[76] - 收购人产发集团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除特定情况外无买卖江苏国泰股票情况[78] - 收购人就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出具书面承诺[82] - 法律意见书签署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84]
江苏国泰(002091)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