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智控(020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花智控三花智控(HK:02050)2025-10-31 14:3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具备专业资格或财务专长[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包括提议聘请、更换机构,审批薪酬等[9]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9]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阅报表重大意见[10] - 监督及评估公司财务汇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10] - 成员与董事会及高管联络,每年至少与审计师开会两次[10] - 检讨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10] -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信息及内控评价报告[11] - 审阅上市公司财报,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监督整改情况[10] - 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监督落实并披露完成情况[14]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内审工作计划[15] - 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7] 审计工作安排 - 督导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7]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需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召开,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2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采取现场会议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2] - 审计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24] - 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24] - 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董事可在合理时间查阅[24] -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其他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法规等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财报问题处理 - 上市公司董高发现财报问题或外部机构指出问题,董事会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信息[13] 信息披露 - 上市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和会议召开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