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新发展(000620)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盈新发展盈新发展(SZ:000620)2025-10-31 10: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10月11日获批增资发行2600万股普通股,10月29日连同已发行的4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58.7181504亿元[5] - 公司成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128.7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58.7181504亿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公司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有权书面请求起诉[26]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5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7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0]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59]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7]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1]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1]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6] 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00]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17]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0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十天通知[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