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0]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12] - 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2]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提名与人数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董事总数三分之一,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4]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但不超6年[15] - 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5]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辞职或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职[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及时提供材料和信息[28]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0]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0] 独立董事权利与费用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9]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及时披露可直接申请或报告[30]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1] 独立董事津贴与制度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订[33]
德艺文创(30064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