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30037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6]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公司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相关情况[7] 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0] 事务所聘用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二十日通知[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半数以上独立董事、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9]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0] -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12]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拟审计年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3] 违规处理 -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况违反审计制度[16]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违规应报告董事会[16] - 董事会对选聘违规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16]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6]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6]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与法规等冲突时按有效法规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及修改[18] 其他 - 文件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相关内容[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