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与股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2800万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4] 股东权益与行为规范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相关人员股票交易所得收益的规定[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2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6]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6]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2] - 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3]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33]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2]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30天事先通知[35]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进行商事登记等手续,最终以商事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41]
金安国纪(00263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